保障民生优化社会服务 辽宁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汤龙

2020年08月11日10:36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民政紧扣“六稳” “六保”,聚焦主责主业,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

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今年7月,全省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6.2%、9.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低保标准1.3倍,且集中和分散标准一致,集中、分散供养孤儿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8%、13%,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7%。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全省14个市91个县(市、区)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177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到保障体系。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截至5月底,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6亿元,惠及残疾人66.74万人次。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此外,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221人次,站外救助3688人次。

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夯实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补助620万元在62个社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扩大社区民主协商,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新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各410个,目前实名注册志愿者达389万人,沈阳、锦州、辽阳、盘锦等4个市率先完成任务。同时,为了使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更加规范,还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流程》《辽宁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等制度。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完成开展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建设10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已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沈阳市皇姑区、浑南区,本溪市明山区等7个市的11个县(市、区)为年度试点单位,省补助资金4500万元支持,以试点带动引领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指导各地发放年度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省补助各地6804.8万元,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和风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省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养老机构总数的93%。

民政社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今年以来,辽宁开展了村级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辽宁省民政厅还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推进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印发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试点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改革。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