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高校毕业生和优质创业项目贷款免担保

2020年08月04日13:57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人民网沈阳8月4日电 (王斯文)本网从沈阳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拓宽创业者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沈阳市出台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提出,在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方面,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职工超过100人(含)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由15%下调为8%。同时,加大小微企业贴息力度,小微企业首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第一年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贷款利率100%给予贴息,第二年按照政策规定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超出中央、省贴息部分由市级承担。创业担保贷款中的小微企业贷款是以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为主的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主体及贷款用途由银行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校毕业生贷款方面,个人信用报告状态为无记录或正常类,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无记录的沈阳市户籍或在沈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贷款免担保,高校毕业生应为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未及时还款产生的不良记录将由银行计入个人征信,若被银行起诉,将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进行“限高”。同时,优质创业项目也可享受贷款免担保,例如参加省、市级或以上创业大赛、校园创业大赛或其他创业基金类创业大赛获得前三名的,或获得资金支持的优质创业项目。大赛包括国家、省和市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举办的,中高等院校举办的和创业基金举办的创业大赛。

此外,细则还提出,通过线下实体平台或线上网络平台就业的群体,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用途由银行界定。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责编:孝媛、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