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招考办发布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

葛红霞

2020年06月24日06:35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省招考办发布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

临近高考,省招考办发布高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项提醒,提醒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防控排查检查,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在备考和考试期间,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防疫排查,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体温异常及出现其他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报告;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等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做好出行防控,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配合防疫检查,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参加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