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即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一律停止保教活动

2020年01月26日20:07  来源:人民网-辽宁频道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要求,落实辽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项要求和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按照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面落实《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再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科。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控组织机构,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及时指导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完善组织机构,做实做细防控工作。从2020年1月26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一律停止保教活动;全市中小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和辅导答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培训(授课);全市高校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春节后,市教育局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形势,酌情确定学生复课返校(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狠抓防控重点环节,摸清寒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控制大型师生聚集性活动,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相关知识和防控要求,指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提前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需要物资储备,设立医学观察隔离室,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要积极掌握疫区,特别是湖北省来鞍或有湖北省旅行史的师生的总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做好湖北省来鞍或有湖北省旅行史的师生监测排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鞍山市教育局值班室和体卫艺教育科。联系电话:0412-2698188(节假日)、0412-2698063

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

(责编:王斯文、汤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