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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推出16項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徐鐵英
2026年05月02日08:56 |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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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制發《遼寧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清單》,16項政策聚焦鼓勵高校畢業生求職、提升就業能力、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創業和靈活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等其他渠道就業5個方面,助力青年成長,推動就業創業。

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符合規定証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同一職業(工種)初次通過職業技能評價並取得符合規定証書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對未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根據實際租賃期限給予創業場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遼寧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成功申領創業擔保貸款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最高可申請額度為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貼息。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4萬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三分之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責編:孝媛、那其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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