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反家庭暴力條例》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人民網沈陽12月20日電 (記者邱宇哲)《遼寧省反家庭暴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遼寧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19日,遼寧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詳細介紹《條例》制定背景、核心內容,並回應社會關切問題。
《條例》共七章35條,全面涵蓋家庭暴力預防、處置、救助、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律責任等關鍵環節,構建起全鏈條反家暴法治框架。立足遼寧實際,《條例》精准回應群眾急難愁盼,細化各項實操舉措,重點強化對受害人人格尊嚴與經濟權益的全方位保護,讓法治陽光照亮家庭角落,彰顯司法為民的溫度與力度。
明確界定標准 聚焦痛點難題
在家庭暴力界定與保護范圍上,《條例》作出清晰規范,將家庭暴力細化為身體傷害、精神侵害、性侵害、經濟侵害等六類具體行為,有效解決以往認定模糊、處置困難的問題,為執法司法實踐提供明確遵循。同時,《條例》打破傳統家庭成員界限,將保護范圍擴展至“共同生活人員”,全面覆蓋同居伴侶、撫養照料者等密切關系群體,實現反家暴保護無死角、全覆蓋。
為破解受害人“求助無門”困境,建立首接工作責任制,明確首個接收求助的單位必須履行及時處置、全程跟蹤職責,確保求助有回應、問題有著落﹔為降低維權成本,明確符合條件的受害人可申請法律援助,鼓勵司法鑒定機構為經濟困難受害人減免費用,讓困難群眾敢維權、能維權﹔為解決告誡書“執行不力”問題,增設共同查訪、單獨查訪機制,全程跟蹤督導,確保告誡措施落地見效。
健全聯動機制 細化執行舉措
為破解司法實踐中家庭暴力“發現難、舉証難、處置難”以及部分環節“不願管、管不好”等突出問題,《條例》進一步細化部門職責,健全聯動工作機制。明確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群團參與、社會協同”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由各級政府婦兒工委統籌協調,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行政部門,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構建起覆蓋預防、發現、處置、救助的全鏈條工作體系,徹底改變以往反家暴工作“單打獨斗”的局面,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公安機關將整合110警情等多源信息,建立健全涉家庭暴力警情核處轉介機制,構建“接警—派發—處置—反饋—回訪”閉環管理鏈條,對涉家暴警情重點跟蹤監測、強化回訪跟進,確保處置到位﹔人民法院強化專業化審判,明確診療記錄、聊天記錄、求助記錄等六類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証明材料採信標准,著力破解“私密場景取証難”問題,進一步降低受害人維權門檻﹔檢察機關秉持對家庭暴力“零容忍”態度,對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的施暴者依法快捕快訴、嚴厲懲處,將具有共同生活基礎的婚前同居者納入懲治范圍,精准指控犯罪,同時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切實解決受害人“不會訴、不敢訴、不善訴”的難題。
法律援助方面,司法行政部門將打造法律援助特殊群體服務品牌,開展“法援護苗”“法援惠民生 關愛婦女”等專項活動,精准對接婦女兒童法律服務需求,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同時,依托鄉鎮(街道)司法所、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延伸服務觸角,讓婦女兒童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強化源頭預防 培育文明家風
預防是反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線。《條例》明確將反家庭暴力宣傳納入全省普法工作體系,要求教育部門將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融入學校日常教學,從青少年抓起,從源頭培育文明家風、筑牢思想防線,引導全社會樹立反對家庭暴力、尊重家庭成員權利的良好風尚。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進《條例》宣傳貫徹工作,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全覆蓋普法宣傳,不斷提升全社會反家暴意識和法治觀念。同時,扎實做好人員培訓、機制銜接等實施准備工作,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切實筑牢反家庭暴力的法治屏障,為維護家庭和諧、促進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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