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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公積金可提取用來支付物業費

劉桐
2025年12月12日08:26 |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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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沈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12月10日,記者從沈陽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推出4項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進一步保障居民住房需求。

此次公積金新政策中,優化調整貸款中賬戶余額倍數限額政策自本月開始執行。優化后,單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的賬戶余額倍數限額,調整為按照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之和的25倍執行,職工家庭賬戶余額之和不足3萬元的按3萬元計算。

針對職工差異化繳存需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范圍內與單位協商,按不低於單位繳存比例標准自主確定個人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新政策還拓寬了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場景,繳存人本人及配偶擁有自住住房,且當年未就其他住房消費情形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其中,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2000元/年﹔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3000元/年。

同時,沈陽推出了繳存人家庭互助購房提取公積金政策。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露萍介紹,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沈陽市行政區域內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購房人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及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互助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辦理時限截至2027年2月28日。

據介紹,單位職工差異化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和繳存人家庭互助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三項政策自明年1月開始執行。

(責編:孝媛、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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