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3月起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
2024年02月23日08:42 | 來源:遼寧日報

2月22日,記者從沈陽市政府獲悉,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沈陽市將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和放寬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政策。
從3月1日起,沈陽市取消職工現金購買自住住房須在購房兩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限制。調整為職工現金購買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分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中,現金購買二手房的,自不動產權証書簽發日期滿半年以上方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現金購房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購房一年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房一年后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滿一年期時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商品房購房時間以商品房備案合同簽訂日期為准,二手房購房時間以不動產權証書簽發日期為准。今年2月29日(含)以前,已現金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按原政策執行。
同時,針對非法中介引誘職工通過虛構住房消費行為提取住房公積金,讓職工蒙受不必要經濟損失的情況,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定二手房須“自不動產權証書簽發日期滿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加大中介套取公積金違規成本,可有效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秩序,更好幫助職工守好“錢袋子” 、守護“住房錢”。
另外,從3月1日起,職工購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由“35年減房齡”延長為“40年減房齡”,二手房最高貸款期限為30年。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房屋竣工年限,由“超過35年(不含3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為“超過40年(不含40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此政策適用於今年3月1日后新申請的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責編:王斯文、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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