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啟動
1月4日,記者從省文物局獲悉,為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我省決定從現在起開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普查范圍包括我省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經認定、登記的24115處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內容包括不可移動文物的名稱、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保存狀況等。在此次文物普查中,對文物保護人才的培養也被列為其中的一項重點工作。
此次文物普查將歷時3年,計劃於2026年6月結束。據悉,普查工作結束后,我省將建立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建立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數據庫,建立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機制。同時,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機制,規范認定標准和登記公布程序,健全名錄公布體系。完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機制,構建全面普查、專項調查、空間管控、動態監測相結合的文物資源管理體系。培養鍛煉專業人員,建強文物保護隊伍,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已經進行過三輪文物普查工作。第一次文物普查始於1956年。第二次文物普查從1981年開始,普查覆蓋面積比第一次普查明顯增大。第三次文物普查自2007年開始,歷時5年,查清了我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家底和基本情況,掌握了文物資源大量基礎信息和翔實數據。
相繼開展的三次全國范圍內的文物普查,不斷深化了對文物內涵、價值的認識,文物類型也不斷豐富完善。據相關人員介紹,與第一次文物普查相比,第二次普查對文物尤其是近現代文物的理解更加全面,文物分類中的“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筑物”擴展為“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明確了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標准,進一步擴展了文物內涵與外延,將工業遺產、鄉土建筑、線性遺產、文化景觀等類型納入普查范圍,認定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
根據時間表,我省第四次文物普查共分三個階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開展培訓、試點等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第三階段是從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並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逐級驗收並向社會公布普查結果。
此次普查既是對不可移動文物的又一次普查,也是對我省文物研究與保護方面人才的一次培養與鍛煉。
我省《關於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確,全省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積極組織、調集文物系統及相關專業力量參與文物普查工作,充分發揮省級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機構等單位的技術指導作用,開展普查培訓與業務指導,鼓勵以老帶新,培養鍛煉專業人員。鼓勵文物系統年輕人、高校相關專業學生參加文物普查工作。通過文物普查工作,建強文物保護隊伍,提升普查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有效推進全省文化遺產工作。
“看到文件中提到,鼓勵高校相關專業學生參與我省第四次文物普查,我十分高興。”遼寧大學考古文博學院系主任鄭鈞夫表示,文物普查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校大學生如果能參與其中,既可以鍛煉他們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將課本切換到實操場景,又能讓青年學生了解文化遺產,進一步增強文化自信,“這是一次十分難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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