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強化種質資源保護 發展特色優勢品種

9月27日,新修訂的《遼寧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的頒布實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快建設農業強國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關於種業振興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對於促進我省種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實施種業振興行動、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孫映雪表示。
條例共八章四十四條,聚焦種業振興五大行動,立足我省種業發展特點和實際,作出一系列具體規范。
農作物種子管理涉及范圍廣,牽涉部門多,條例推動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農作物種子管理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據了解,條例在明確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種子管理工作的同時,規定發展改革、財政、科技、公安、教育、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種子管理相關工作。
強化種質資源保護,夯實育種創新基礎。為推動我省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種質資源保護,扶持地方特色優勢農作物種子產業的發展,鼓勵和支持地方特色優勢農作物良種選育、生產、更新、推廣工作,並將農作物種質資源圃納入建設和保護的范圍。鼓勵種子企業利用地方種質資源發展特色種業,推動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建立品種認定制度,發展特色優勢品種。國家對主要農作物品種實行審定制度,對馬鈴薯、高粱等29種非主要農作物品種實行登記制度,但草莓、櫻桃、食用菌、花卉等我省特色優勢品種未在國家登記范圍內。為了加強這類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管理,正向引導農民選種,加快我省特色優勢非主要農作物優良品種推廣,條例結合遼寧實際,將未列入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公布的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的品種,明確品種選育者可以按照自願原則申請品種認定,為我省下一步探索、細化非主要農作物監管措施奠定基礎。
近年來,種子互聯網營銷、展會銷售等新型營銷規模不斷擴大,原有市場監管手段不足。條例適應市場發展形勢,依據《電子商務法》《廣告法》《遼寧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對網絡和展會銷售種子管理進行了規范,進一步保障了農業生產用種安全。
同時,針對近年時有發生的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和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條例對建立協同執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投訴和舉報制度等作出規定,加強育種領域植物新品種權和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種子市場管理,保障農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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