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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3年07月28日08: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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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本報北京7月27日電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郝宏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私營企業主旅游活動安排,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毫無紀律意識,大肆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敗壞紀檢監察干部形象﹔甘於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郝宏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郝宏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遼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孝媛、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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