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精准實施容錯糾錯機制激發干部干事活力
“在推動重大項目、重點工作過程中,為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大膽履職、大力推進、積極作為,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出現一定失誤或者引發矛盾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中,因先行先試、探索經驗,突破制約改革發展的思維定勢,出台符合地方實際的政策措施,但未達到預期效果或者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和損失的”……類似10種情形,沈陽市紀委監委嚴格遵循“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並舉“四個原則”,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挽回損失“六個評判標准”,對干部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做到應容必容、能容盡容。
今年,沈陽市開展“鼓勵擔當作為年”行動,深入推進《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實施容錯糾錯工作辦法(試行)》貫徹落實,激勵干部在推動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中敢於擔當、積極作為。
沈陽市紀委監委明確,10種情形的失誤錯誤可予以免責或從輕處理。其中包括,在推動重大項目、重點工作過程中,為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大膽履職、大力推進、積極作為,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出現一定失誤或者引發矛盾的﹔在優化營商環境及行政審批等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中,為提高效能、方便群眾進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批,出現一定程序瑕疵,事后積極補齊手續的。“對於在工作履職中發生的失誤錯誤,隻要出於公心、勤勉盡責、未謀私利,且及時糾錯改正,一般予以免責處理﹔確需追究相應責任的,也予以減輕處理。”沈陽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承辦機關在辦理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啟動程序、調查核實、組織認定、結果反饋、歸檔回訪“五個步驟”開展工作,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協作。
為激勵干部干事創業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沈陽市還明確,對予以容錯免責的干部,在干部考核、評先評優、選拔任用、職務職級晉升、職稱評聘等方面一般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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