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出台27條政策舉措 進一步穩經濟
人民網沈陽1月27日電 日前,遼寧省人民政府印發《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提出加強企業金融信貸支持、支持企業直接融資、推動消費復蘇回暖、積極盤活存量資產等九方面共二十七條舉措,推動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確保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勝利。通知全文如下。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
遼政發〔2023〕1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兩會”工作部署,推動全省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確保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勝利,現制定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並延續實施一批穩經濟系列政策舉措。
一、加強企業金融信貸支持
1.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力度。人民銀行安排再貸款再貼現額度不少於700億元,促進支農支小貸款投放,全省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10%。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沈陽分行)
2.開發金融新模式新產品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支持各市建立首貸、續貸中心,為市場主體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服務。擴大“遼科貸”、“遼知貸”、“遼貿貸”、“遼綠貸”等信貸新產品應用范圍。(牽頭單位:省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沈陽分行)
3.開展運輸企業車輛金融支持服務。鼓勵省交投集團、銀行等,通過ETC為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提供線上快捷信貸服務。(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人民銀行沈陽分行)
4.開展銀企對接和融資撮合活動。為銀行機構精准提供市場主體融資需求,為市場主體提供金融產品和政策,搭建高效的政銀企合作平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監管局)
二、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
5.提高省級融資擔保代償比例。支持融資擔保業務開展,2023年底前,將省再擔保體系成員單位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外貿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新開展的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省級風險補償比例由20%提高至40%。將省融資擔保集團新開展的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省級風險補償比例由20%提高至40%。(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6.加大科技擔保業務保費補貼力度。2023年底前,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擔保公司對單戶擔保金額200萬元以下(含200萬元)的融資擔保業務免收擔保費,由省財政給予年化2%的擔保費補貼。(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三、支持企業直接融資
7.加大企業上市支持力度。對北京証券交易所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800萬元補助﹔對境內科創板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1500萬元補助﹔對境內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堅持“隨報隨審”原則撥付企業上市補助。(牽頭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8.發揮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作用。完善合格市場主體發債企業儲備庫,加強政策指導和融資輔導。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鄉村振興票據、科創票據等創新產品進行融資。(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沈陽分行)
9.推動企業利用交易所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發行資產証券化產品以及創新創業債券、綠色債券等創新債券產品。(牽頭單位:省金融監管局、遼寧証監局、大連証監局)
10.發揮股權和期貨市場作用。支持引進私募股權基金在遼寧投資,為中小企業融資和資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期貨交割庫,推進農企農戶參與“保險+期貨”項目。(牽頭單位:省金融監管局、遼寧証監局、大連証監局、省農業農村廳)
四、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11.支持工業企業穩增長。對推進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提升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項目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業穩增長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貼息利率不超過同期人民銀行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單個企業貼息額不超過5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獎勵,重點是在2023年穩增長和一季度“開門紅”工作中工業總產值增量超一定額度的制造業企業,給予20萬元到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2.強化農產品生產保障支持。對當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准農田每畝平均補助不低於1300元。對實施黑土地保護進行差異化作業補助,少耕、免耕畝補助不低於38元,秸稈還田畝補助25元,有機肥還田畝補助100元。對新建規模連片日光溫室畝補助標准不低於1.2萬元。對全省產糧大縣實施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險,保險保額每畝分別為770元、1290元。(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13.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對農產品加工企業新上先進加工設備項目給予30%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和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和100萬元資金獎勵。對農產品加工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擇優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投資補助30%,單體補助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五、推動消費復蘇回暖
14.多元化提供消費補貼。支持鼓勵各地聯合金融機構、平台企業等以多種形式發放消費補貼。支持各地舉辦促消費活動,給予不超過實際費用支出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擇機發放助企惠民旅游消費券,推動文化旅游綜合消費。降低銀行賬戶服務費,降低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牽頭單位: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沈陽分行)
15.著力打造消費新場景。對評定為省級以上示范步行街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資金獎補。對評定為省級電商直播示范基地給予20萬元資金獎補﹔對重點培育的縣域電商直播基地給予10萬元資金獎補。對評定為省級夜經濟示范街區給予30萬元以上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16.加大對縣域商業和重點商貿流通市場主體支持力度。開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對符合方向和支持環節的項目給予實際投入金額50%以下的資金支持。培育壯大商貿流通領域市場主體,對年度零售額增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限上單位,給予5萬元以上獎勵。(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17.鼓勵合理住房消費。鼓勵二手房交易與新建商品房銷售享受同等補貼支持政策。落實非住宅類商品房去庫存支持政策,對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實際用於居住用途且為首套剛需的,水電氣暖等收費價格參照住宅標准執行。對抵押銀行的二手房,在交易時可以“帶押過戶”,不用提前還貸即可辦理過戶。(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推動外貿外資穩增長
18.推動外貿企業加快發展。鼓勵企業多元化開拓國際市場,對企業參加重點境外展會6個展位以內(含6個)的展位費給予100%資金支持,6個展位以外的其他展位費給予50%以下資金支持。對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給予60%以下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240萬元。對外貿企業的銀行貸款給予200萬元以下貼息支持。對新增外貿企業和新引進加工貿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以下和200萬元以下資金支持。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以及各類對外開放平台和海陸大通道建設,鼓勵邊境貿易和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19.提高大宗資源性商品通關便利度。對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依企業申請實施重量鑒定,對進口鐵礦、錳礦、鉻礦、鉛礦及其精礦、原油等礦產品實施“先放后檢”,對進口鐵礦,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由選擇是否申請海關實施品質檢驗,企業不申請海關出具品質証書的,海關在對進口鐵礦實施現場檢驗檢疫合格后直接放行,企業即可銷售、使用。(牽頭單位:大連海關、沈陽海關)
20.加大引進外資支持力度。對新設5000萬美元以上、增資3000萬美元以上的優質外商投資項目,按實際到位外資額不高於2%的比例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1000萬元人民幣。(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七、著力穩就業
21.加大就業創業支持力度。安排專項資金幫扶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按照規定對省級創業型城市和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分別給予300萬元獎補,對優秀創業孵化基地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2.提升職業技能水平。統籌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和職業技能提升專賬結余資金,用於支持開展各類補貼性培訓30萬人次以上、專業轉換和技能提升培訓1萬人以上,提升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各類城鄉勞動者的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八、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性成本
23.降低企業用水用電用氣成本。持續深化水電氣辦理審批改革,重點推進水電氣聯合報裝和“一網通辦”,不斷提升供水供電供氣穩定可靠性和企業群眾服務體驗。對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實施6個月“欠費不停供”,6個月的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每戶企業可享受一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營商局)
24.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3年3個月房屋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減租政策有效落實至實際承租人。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減免租金對應月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額不得超過減免租金額。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5.減免企業檢驗檢測費用。政府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法人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2023年以不低於2022年減免幅度為企業、個體工商戶減免檢驗檢測費用。(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九、積極盤活存量資產
26.鼓勵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對注冊並成功發行REITs基金的原始權益人按照發行額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27.支持“爛尾樓”項目盤活處置。落實“爛尾樓”項目續建、承接、收購、租賃等環節稅費優惠政策,推進“爛尾樓”項目復工復建、盤活處置。(牽頭單位: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十、強化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工作機制要求,完善工作落實舉措,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升服務效能。政策實施部門要動態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暢通政策供給渠道,准確推送、精准解讀、加強指導、跟蹤服務,及時回應社會訴求和關切,確保政策舉措直達市場主體。
各政策舉措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各條款由具體牽頭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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