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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保障善治 護航振興發展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工作綜述

關艷玲
2023年01月03日10:01 |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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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良法保障善治 護航振興發展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沿著時光的軌跡,翻閱我省的立法日志,回望中可見一個個堅實的足印:五年來,遼寧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改和廢止省本級地方性法規148件,其中制定37件,修改18件次,廢止3件,集中清理90件次﹔作出法規性決定2件﹔指導、審查14個設區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決定181件﹔主動審查報送備案的各類規范性文件376件。

  奮進新征程,展現新作為,五年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及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服務大局、依法履職、擔當盡責,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著力提升立法質量和效率,形成了一批具有遼寧辨識度、富有時代感的立法成果,為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圍繞大局 以高質量立法服務高質量發展

  五年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遼寧振興發展大局,強化振興發展急需的法治供給,緊緊圍繞履行維護國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及時將黨的政策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法規制度,堅持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立法主動適應、保障和服務改革發展需要,以高質量立法服務高質量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打好優化營商環境制度建設“組合拳”,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推動發揮《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統領作用,開展法規修訂工作,將建立完善市場主體產權依法保護制度、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否定備案制、限時辦結制等一批體制機制創新成果通過地方立法固定下來。

  《遼寧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條例》《遼寧省社會組織管理條例》,依法促進和保障中介機構、社會組織規范運行、健康發展﹔《遼寧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遼寧省社會信用條例》《遼寧省懲戒嚴重失信行為規定》,推進社會信用制度體系建設,強化懲治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制度威懾﹔對食品安全、生態環保、安全生產、合同、金融等信用環境建設重點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實施專項打包修改,將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嵌入”相關法規,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聚焦破解體制機制障礙,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對《遼寧省港口管理規定》《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遼寧省開發區條例》《遼寧省企業權益保護條例》《遼寧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草案進行審議修改,依法保障各項改革順利實施。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省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著力在推進生態環境立法的特色和效果上做文章,完善生態環保領域立法。

  《遼寧省節約用水條例》《遼寧省水污染防治條例》《遼寧省河長湖長制條例》《遼寧省綠色建筑條例》《遼寧省礦山綜合治理條例》等,結合遼寧發展實踐需求,健全、細化制度措施。

  生態環境制度保護網不斷織密,為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遼寧提供有力支撐。

  強化引領 立法回應社會關切

  民眾有所呼,立法有所應。五年來,省人大常委會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著力補齊民生領域制度短板,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遼寧省精神衛生條例》《遼寧省燃氣管理條例》《遼寧省電梯安全管理條例》《遼寧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遼寧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修訂《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遼寧省消防條例》等法規,直面問題、回應關切。

  從一個個法律條文中,更能感受到對民生的關切。修改燃氣管理條例和電梯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時,探索引入“智慧燃氣”“智慧電梯”管理模式為電梯、燃氣安全管理賦能。修改精神衛生條例草案時,規定擴大免費服藥范圍、降低醫療保障門檻、增加對公立專科醫院經費投入等措施,保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服藥,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孤兒等困難患者基本實現免費住院治療。

  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作用,省人大常委會注重新興領域立法,體現立法時代感。

  圍繞服務“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建設,我省不斷加強科技創新、知識產權、大數據等新興領域立法。

  著眼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和潛能,健全創新激勵和保障機制,《遼寧省科技創新條例》明確,規范建立實質性產學研聯盟制度,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及產業化。審議修改《遼寧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時,以加大法律責任約束力度為重點開展制度設計,通過法規規范的保護和引導,釋放尊重知識價值、公平競爭的良好預期。聚焦建設數據要素市場、突出遼寧工業大數據特色、夯實數字基礎設施,《遼寧省大數據發展條例》以支撐“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建設為立法定位和目標。注重通過法規制度引領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社會治理,多個法規中均增加了關於推進管理手段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規定。

  完善和創新體制機制

  提升立法質量

  五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不斷完善和創新相關立法工作體制機制,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質量。

  不斷豐富立法形式,省人大常委會聚焦特定領域、特殊問題,積極開展“小快靈”立法探索,針對問題立法,在管用上下功夫,不斷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五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遼寧省懲戒嚴重失信行為規定》《遼寧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工作清單管理規定》等,都是“小篇幅”“小切口”立法的具體實踐成果,為全省各級地方立法機關提供了典型范例。

  堅持開門立法,不斷改進調查研究。省人大常委會堅持運用座談會、論証會等方式深入基層一線進行全面調研論証,充分聽取基層群眾、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注重運用新媒體、大數據等方式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為科學決策提供精准可靠依據。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為更好地發揚民主、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積極性,2021年,省人大常委會重新確定了9個有代表性的單位和組織作為基層立法聯系點,並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通過常態化“點對點”工作指導不斷提升聯系點能力建設水平。兩年來,基層立法聯系點承擔意見征集任務84件次,組織各類調研、座談會150余次,征集意見4047條,充分發揮了立法“直通車”作用。引導代表發揮主體作用,省人大常委會堅持每部法規都邀請代表參與立法調研、座談、論証等立法活動,部分法規還委托市級人大法制機構征求代表的意見。

  省人大常委會還持續強化立法隊伍培訓,在本屆內實現了全省各級人大立法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不斷完善立法評估機制,制定《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重要立法事項第三方評估工作規則》,連續三年委托第三方開展立法評估工作。

  加強對設區的市法規審查和指導,把牢合法性關口,省人大常委會積極作為,在堅持法治統一的前提下,主動改進和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審查工作程序機制,緊扣突出問題開展重點審查,豐富審查手段提升審查實效,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指導桓仁滿族自治縣、寬甸滿族自治縣完成我省首次跨區域協同立法,推動渾江全流域保護治理。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五年來,省人大常委會旗幟鮮明站在民主法治建設的第一線,扎實推進全面依法治省,推進一項項法律制度的相繼出台或更新,以良法保障善治,護航振興發展。

(責編:王斯文、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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