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全面推進藥品監管領域涉企証照電子化
人民網沈陽5月12日電 (孝媛)日前,遼寧省藥監局與省營商局(大數據局)聯合印發《推進全省藥品監管領域涉企電子証照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共同推動藥品監管領域電子証照實施工作,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提高全省藥品政務服務水平。
《方案》明確了全省電子証照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要求,要求到2022年底前,全省藥品監管領域涉企証照政務服務事項全面實現電子化,按照“標准統一、共享互認、利企便民、安全可靠”的原則,促進和拓展電子証照共享應用,推進互通互認,為提升藥品政務服務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撐,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方案》提出了四項重點任務。制定電子証照事項清單。依據全省藥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按照“安全可控、應上盡上”原則,結合全省實際,制定遼寧省《藥品監管領域涉企電子証照事項清單》,包含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其他權力和公共服務等政務服務事項,涵蓋省本級、市級和自貿區各層級事權,除涉及特殊藥品審批外,42項政務服務事項100%實現電子証照。
採集對接電子証照數據。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按照“誰審批、誰採集”要求,逐一完善電子証照庫數據採集工作,設置電子簽章、配置証照信息﹔各級營商環境(大數據)管理部門做好政務服務業務系統與電子証照系統的實時數據對接工作。電子証照的生成、延續、變更、注銷與相應事項辦理同步完成、數據同步更新,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証照雲平台對外統一公開,供企業和社會公眾查詢、核驗。
在完善電子証照庫數據採集的基礎上,啟用電子証照,開展電子証照信息錄入、審核、制作、簽章、更新注銷等工作,生成增量數據,確保電子証照隨業務辦理同步生成,隨業務信息變更同步更新,並有序推進存量証照電子化。
推廣電子証照應用。明確電子証照和紙質証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求各部門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凡是通過電子証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提高辦事效率。同時,加強電子証照應用,豐富和拓展線上共享、線下亮証等社會化場景應用。
遼寧省藥監局把涉企証照電子化工作納入對各市藥品安全督查考核評價重要內容,將加強跟蹤指導和督查,對涉企証照電子化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通報,確保目標任務落實到位,促進全省藥品監管領域電子証照應用拓展和服務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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