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強調,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圍繞這一主題,記者採訪了4位全國人大代表。
——編 者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賀恆揚:
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
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依法治國。要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從嚴治警,堅決反對執法不公、司法腐敗,進一步提高執法能力,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進一步提高政法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檢察工作者要更加注重系統思維,把法治思維體現在辦准辦好每一個案件中,做到依法公正而不機械教條,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時,突出強調政治效果、社會效果。要以“釘釘子”的精神,切實把每一個案件辦准辦好,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
(記者 劉新吾採訪整理)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鬆:
立法必須體現人民利益
立法工作必須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根據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際法律需求,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
在國家發展的重點領域,要在現有法律制度基礎上,結合實踐的發展,統籌規劃,同步推進頂層設計和制度完善。
對一些新興領域,要及時納入立法規劃,加強對國際發展趨勢和風險研判,發揮我國在相關領域的優勢,滿足我們對相關領域規范的需求。
涉外立法也是我國未來立法的重點,是“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現實需要。要同步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和具體涉外立法工作,實現系統規劃和急用先行有機協調,扎實推進涉外立法工作。
(記者 劉洪超採訪整理)
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欽州市委書記林冠:
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要進一步深入推進法治領域改革,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強化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全流程、全要素、全環節管理,不斷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加快構建規范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隻有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案件才會越辦越好,監督才能越做越實。
行政復議實行情況是反映依法行政狀態的“晴雨表”。要注重強化行政復議監督功能,推動有關部門改進執法。不斷適應現代科技發展和人民群眾現實需要,進一步強化行政復議信息化和規范化建設,保証嚴格規范的辦案流程,減少人為裁量空間,確保辦案公平公正,真正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
(記者 龐革平採訪整理)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孟村回族自治縣政協副主席劉春香:
讓群眾切實體會到“法在身邊”
作為一名基層代表,我認為普法工作要向基層尤其是廣大農村傾斜,要注意普法宣傳的通俗性。目前不少村民文化程度仍然不高,法律意識不強,建議相關法律部門充分利用群眾身邊的“微典型”案例進行普法宣傳教育,讓群眾切實體會到“法在身邊”,形成遇事找法、辦事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習慣和自覺。
普法工作要瞄准“關鍵少數”,尤其在廣大基層地區,需要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法律意識。法律能不能得到遵守,法治建設能不能切實推進,廣大基層群眾首先把目光投向身邊的黨員干部群體。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不違法行使權力,積極引導群眾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信仰、對法治的信心,進一步夯實法治建設基礎。
(記者 史自強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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