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疫情傳播鏈揭秘:1傳30+如何可能?

那其灼、王斯文、邱宇哲

2021年01月11日22:59  來源:人民網-遼寧頻道
 

2020年12月23日,沈陽市發現韓國返沈人員尹某某在解除隔離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經專家會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沈陽疾控、公安流調工作專班第一時間開展聯動,“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不漏掉任何一個環節”,追逐病毒傳播鏈的偵破工作不分日夜地進行,而沈陽的確診病例也在逐日增加。

截至2021年1月11日,此次疫情沈陽全市已經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37例,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1例。

從1人到30多人,感染者遍布沈陽多個城區,肉眼看不見的新冠病毒究竟是如何傳播的?1月11日,在沈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場新聞發布會上,沈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孫百軍結合沈陽疫情病例傳播關系圖進行了解讀。

沈陽市疾控中心供圖

首先,尹某某(病例1)在解除隔離后返回家中和社區,首先被感染的是鄰居和家人鄰居李某某(病例10)到尹某某家中做客並陪同其到譜康醫院,鄰居琴某某(病例16)多次陪尹某某往返各個醫院就診,兩人是由日常接觸傳播而感染,另外,尹某某還傳染了她的丈夫朴某某(病例2)、外孫女鄭某某(病例3)。

尹某某(病例1)到的第二地點是秀水門診。尹某某(病例1)去秀水門診,是因為其外孫女鄭某某(病例3)患病,尹某某陪同到秀水門診輸液,接診護士楊某(病例11)為其外孫女輸液,之后受到了感染,楊某又把病毒傳染給了同事張某某(病例12)。

尹某某(病例1)到的第三地點是沈醫二院北院區。尹某某陪同外孫女到此就診。張某某(病例9)住院在該院13樓住院,與尹某某並沒有直接接觸,張某某又是怎麼感染的呢?經過嚴密的調查,流調人員發現,尹某某和外孫女曾在這裡把一個礦泉水瓶丟棄到垃圾桶裡,然后一個清潔工翻垃圾桶后取出該瓶,直接推車前往張某某(病例9)住院的13樓,通過保潔員的手污染了牆壁和外環境,污染了張某某病房的門把手,護士接觸了門把手后為老人輸液,張某某就是由這個鏈條受到感染的,張某某又把病毒傳染了二女兒李某某(病例26)。

尹某某(病例1)到的第四地點是譜康醫院,這裡是這次疫情中病毒傳播鏈條最為復雜的地方。

首先是傳染給了同室輸液人員或陪護人員,沒有造成下一代病例。包括同室輸液的田某(病例7)、白某某(病例13)、梁某某(病例15)、李某某(病例34)、李某某的陪護王某某。

在此之后產生了5條線,都產生了續發病例。首先,傳染了接診護士徐某某(病例5),徐某某通過同事的接觸,傳染給了醫生姜某(病例24)﹔

傳染了同室輸液的郭某(病例6),郭某是富昌隆藥房經營者,他傳染了到藥房買藥的崔某某(病例36),他們兩人的交集是在互相傳遞醫保卡付費過程中﹔

薛某(病例22)陪同丈夫陳某某就診,薛某受到傳染后,污染了譜康醫院的門把手,當時住院患者夏某某(病例19)因此受到感染﹔夏某某之后三次到張某(病例21)經營的佐客超市,傳染了張某和張某的妻子孫某某(病例35)﹔

在譜康醫院實習的彩超醫生李某某(病例20)受感染后,傳染給了自己的丈夫梁某某(病例27)﹔

最復雜的一條線是梁某某(病例15)一家,梁某某在譜康醫院輸液,由二女兒史某某(病例8)、三女兒史某某(病例14)陪護,與尹某某(病例1)同室輸液,輸液后受到感染﹔梁某某大女兒(病例17)、二女婿關某某(病例18)經常到梁某某家中,因此受到感染,梁某某的大女兒又把病毒傳染給自己的丈夫佟某某(病例23)﹔梁某某的大女兒、二女兒乘坐了176公交車,同乘人員林某(病例32)受到感染,林某將病毒傳染了自己的母親徐某某(病例37)、丈夫孫某某(病例33)、女兒孫某某(病例29)﹔林某陪女兒孫某某(病例29)輸液時,使同室輸液的劉某(病例30)收到感染。梁某某的三女兒史某某(病例14)在去開陽藥房買藥的時候,由於污染了物體表面,通過傳播,使藥房員工王某某(病例25)受到感染。

尹某某(病例1)到的第五地點是沈陽市第四醫院。她傳染了當時的護士李某(病例31)、同室就診的袁某(病例28)。

至此,經過流行病學調查和大數據分析,並進行核酸檢測、血清抗體檢測以及全基因組測序分析,疾控人員初步鎖定了疫情源頭,基本掌握傳播鏈條。截至1月8日22時,經過流調和排查,共排查病例的各類密切接觸者32615人。

(責編:王斯文、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