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公布新增6例確診病例行程軌跡

2020年12月29日09:06  來源:人民網-遼寧頻道
 

人民網沈陽12月29日電  29日,沈陽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綜合組發布消息,12月28日,沈陽市新增6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均為12月23日境外輸入病例尹某某的關聯病例,現已轉入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病情穩定。

一、相關人員情況及行程軌跡

(一)朴某某,男,67歲,無業,家庭住址為沈陽市於洪區北陵街道宏達家園小區,12月13日以來與確診病例尹某某共同居住。

12月13日至12月23日,因行動不便,僅於12月20日和22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在宏達家園小區乒乓球活動室內看球,其余時間未外出。

12月23日尹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后,朴某某作為密切接觸者第一時間被轉運進行集中隔離觀察,並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目前朴某某已轉入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二)楊某,女,36歲,秀水診所內科護士,家庭住址為沈陽市皇姑區億海陽光一期。

12月18日休息未上班。

12月19日7時30分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16時36分步行至億海陽光一期大門對面的韻達快遞郵寄物品﹔16時39分在小區門口的巴巴烤肉買飯,后回到家中未離開。

12月20日7時30分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16時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1日7時05分乘坐網約車到省婦幼保健院就診﹔9時53分在省婦嬰保健院附近超市購物后回到醫院﹔11時39分乘坐網約車回家﹔12時30分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16時43分下班后步行到明廉路86號百匯生鮮果蔬超市購物,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2日7時30分步行到秀水診所﹔16時32分步行至明廉夜市購物,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3日8時36分在億海陽光一期附近流動攤位買早餐,后返回家中﹔尹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后,11時楊某作為密切接觸者被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觀察。

12月27日,沈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第3次例行採集其生物標本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目前楊某已轉入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三)張某某,女,30歲,秀水診所醫師助理,家庭住址為沈陽市皇姑區昆山西路向工小區東區。

12月18日早8時步行至秀水診所附近吊爐餅店購買早餐,后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16時30分下班后步行至明廉夜市購物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19日早8時步行至秀水診所附近吊爐餅店購買早餐,后步行到秀水診所﹔16時30分步行至明廉夜市購物,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0日凌晨2時乘出租車到沈陽北站南廣場乘坐高鐵Z117次至吉林省吉林市(7車廂19號上鋪)﹔7時24分下火車后乘出租車8時30分到吉林市衛生學校七號教學樓第12考室參加考試﹔11時乘私家車到龍潭區旋轉小火鍋店就餐,餐后在附近雙盛水果市場購物﹔13時30分乘出租車至吉林火車站﹔14時19分乘坐K1056次火車(01車廂92號硬座)返沈﹔19時48分到達沈陽北站,步行至沈陽北站地鐵站乘坐地鐵2號線至遼寧中醫藥大學站,換乘10號線到向工街站,步行至向工小區東區門口友客超市購物后回家未外出。

12月21日早8時步行步行至秀水診所附近吊爐餅店購買早餐,后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16時30分下班后步行到明廉夜市購物,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2日早8時步行步行至秀水診所附近吊爐餅店購買早餐,后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16時30分下班后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3日早8時步行至秀水診所附近吊爐餅店購買早餐,后步行到秀水診所上班﹔尹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后,張某某作為密切接觸者,第一時間被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觀察。

12月27日,沈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第3次例行採集其生物標本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目前張某某已轉入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四)白某某,女,68歲,退休人員,家庭住址為沈陽市皇姑區昆山西路向工小區東區。

12月21日8時步行到譜康醫院輸液﹔10時步行回家﹔14時在向工小區東區附近散步,15時回家未外出。

12月22日8時步行到譜康醫院輸液﹔10時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3日8時步行到譜康醫院輸液,輸液期間被告知為確診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觸者,第一時間進行集中隔離觀察。

12月27日,沈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第3次例行採集其生物標本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目前白某某已轉入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五)李某某,女,68歲,無業,家庭住址為沈陽市於洪區北陵街道向工街宏達家園小區,為確診病例尹某某鄰居。

12月13日到鄰居尹某某(12月23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家中做客,之后回家﹔14時到鄰居琴某某家作客﹔16時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4日8時在家附近散步,10時返回家中﹔14時到鄰居琴某某家作客﹔16時回家后未外出。

12月19日上午未外出﹔14時到鄰居琴某某家作客,16時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0日11時步行到向工街明廉路公交站乘坐267公交車至沙崗子站,后步行至義發洲燒烤店就餐﹔15時在沙崗子公交站乘坐267路公交車至向工街明廉路站,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21日9時在家附近散步,14時到鄰居琴某某家作客﹔16時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2日10時步行至譜康醫院探望尹某某,停留約5分鐘后步行回家﹔14時到鄰居琴某某家作客,16時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3日尹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后,李某某作為密切接觸者,被從家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觀察。

12月27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第3次例行採集其生物標本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目前已轉入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六)張某某,女,95歲,退休人員,家庭住址為沈陽市皇姑區昆山西路塔灣新城小區。

12月14日起一直在沈陽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神經外科住院治療,12月27日市疾控中心對高風險人群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篩查,張某某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目前已轉入市第六人民醫院進行進一步診斷治療。

二、溫馨提示:現提醒在上述過程中與6人有過接觸的市民,按傳染病防治有關規定,需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區或村委會登記備案,社區或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持續跟蹤反饋情況,實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2.要減少與他人接觸,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14天內居家暫不要外出﹔

3.在此期間若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請第一時間與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或佩戴口罩,前往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規范就診,就醫途中,請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並全程佩戴口罩。

(責編:王斯文、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