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布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

羅知之

2020年05月15日10:07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原標題:央行等四部門:26條金融措施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人民網北京5月14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央行網站消息,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証監會、外匯局近日發布了《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范跨境金融風險等五個方面提出26條具體措施。

  具體來看,《意見》指出,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指珠三角九市,下同)審慎經營、合規展業的銀行,在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貿易收支業務時適用更為便利的措施,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流程,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

  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方面,《意見》明確,擴大銀行業開放,積極支持港澳銀行等金融機構拓展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的發展空間﹔擴大証券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証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擴大保險業開放,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

  在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意見》提出,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包括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

  此外,《意見》還表示要加強粵港澳金融監管合作。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三地金融監管交流,協調解決跨境金融發展和監管問題。

  《意見》的出台,有利於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責編:湯龍、孝媛)